优惠政策
1、按《江西省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优惠项目执行加分。
2、军人子女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军区政治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和吉府办抄字[2005]138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为落实吉安市委、市政府教育扶贫的要求,已录入全国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考农业、水利“三定向”,可加20分参与“三定向”录取,报考师范“三定向”,在30名师范“三定向”培养计划中切出30%的招生指标用于招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
4、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种,凡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均应于5月底前按有关规定向市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5、凡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将在学校公示栏内和井冈山教育网上公示一周。